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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廊之困(一):中国大陆现代画廊缺乏的原因

      2019-09-06 21:14:14 网络整理

        原标题:中国大陆现代画廊缺乏的原因

      画廊之困(一):中国大陆现代画廊缺乏的原因

        资料图:香港高古轩画廊展览现场

        画廊之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大陆书画艺术品经营机构至少有三四千家,但基本上都是以传统画店、画摊方式经营的,非采取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下现代画廊的阳光运作模式,通常缺乏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营销策略与方案。眼下大陆字画经营机构良莠不齐,一些“百年老店”在由传统画店向现代画廊转型的过程中艰难前行。这些年来随着一些社会资本力量的介入,现代画廊已经开始在中国大陆生根、开花、结果,但数量却很有限,而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文化艺术生态相对较好的大都市……这已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中国大陆现代画廊缺乏的原因

        近年,中国大陆书画艺术品市场现已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从艺术经济学理论及其应用角度看待,现代成熟的书画艺术品市场一般应为:“书画艺术家(艺术品)——中介经纪人——经营机构(传统摊铺、画店,现代画廊、拍卖公司等)——艺术评论家、策展人——投资收藏顾问——投资收藏家与普通爱好者”这一基本模式,整个市场要素与各自功能分工相对明确。但是要形成一个比较规范完善的艺术品市场体系,则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市场条件。

        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冷静看待当前中国大陆书画艺术品市场,一级市场(主体是现代画廊、传统画店、文物商店以及网上画店等,从事日常交易活动)普遍经营不良,有些萎靡不振;而建立在一级市场基础上的二级市场(主体是艺术品拍卖公司,所从事的应是精稀类艺术品等高端交易行为)却相对火爆、大唱主角,占据了当今大约70-80%的市场交易份额。如此反差较大的畸形“繁荣”景象,一直伴随着整个大陆市场重兴迄今,不利于当前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根据艺术经济学和艺术市场等相关理论,笔者结合当前市场基本状况,感到上述问题和现象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因素所致:

        从法制规范角度来看:大陆艺术品市场从20世纪70年代末逐步重新兴起,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了拍卖交易行为,但由于市场营销运作本身具有特殊性,自身发展状况相对滞后,相关法规监管体系仍在完善的过程,一些领域监管暂无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在尽可能利益最大化的动因驱动下,由于违规操作、缺乏监管等而产生的书画市场问题频频再现。像违规“恶意坐庄”“雇托作诱”“假拍”及“卖假”等仍有存在。审视严重困扰画廊发展的字画真赝交易现象,由于真伪鉴定历来难度较大,结论难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究竟由谁说了算?谁来完成具有司法意义的权威鉴定?一旦出现字画真伪纠纷问题如何由法院进行最后裁定?恐怕远比一般人想象要复杂得多,于是无意、有意利用漏洞而发生的问题便接踵而来。

        从市场要素角度来看:大陆传统画店数量大、起点低,在市场兴衰变化中自生自灭;现代画廊凤毛麟角、举步艰难。一些在世书画家本应埋头艺事创作,但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减少中介盘剥,大多热衷于自我推销卖字鬻画。至于那些私下专职或兼职倒画的商贩掮客们则更是不计其数,而且各色人等皆有。此外,如今一些书画“名家”,具有一级美术师、教授等高级专业职称,再冠以诸如美协主席、书协理事或书画院院长之类的头衔,名气自然不小。但其社会地位高低与所创作作品艺术价值大小,未必有必然联系。而在常人眼中,字画价格往往成了创作者在艺术市场上的身份地位象征,造成书画家之间不断相互攀比、作品润格逐年攀升,字画即便卖不掉也不愿公开降价的不良局面。以此为主体的当代字画交易存在价格虚高、市场“泡沫”比较严重等现象,没有太多的市场调节规律可言。还有不少在世书画家或收藏家感到:由于拍卖市场交易状况及其特点,书画成交价格普遍高于画廊等一级市场,于是便直接将书画艺术品投放到二级市场中进行交易,这样不仅见效快、而且回报高。上述种种“角色错位”“体外循环”“越级跳跃”等不良行为,确实让当前一级市场要素培育与功能发挥很受“伤”。

        从行业诚信道德角度来看:目前画廊与艺术家、典藏家之间自我约束能力差,比较缺乏信任感。有的画廊花费较大力量投入,向市场推介签约艺术家及其作品,可是有些书画家却因为缺乏对画廊合法经纪劳动的应有尊重,不守合约继续搞“体外”私卖作品,或者签约一段时间后便甩掉“中介”自己单干;而有些画廊出于盲目追求利润,或借机诓骗签约书画家,或打着以签约书画家为噱头,大肆销售其赝品逐利,由此坑蒙签约书画家和艺术消费者。这些失信失德、“杀鸡取卵”式的唯利是图行为,不仅严重地扰乱了市场价格与双方利益,阻碍了大陆书画市场的正常发展,甚至败坏了某些艺术家与画廊的公众形象。

        从艺术批评与推介角度来看:艺术评论本应是画廊向社会推介艺术家及其作品的重要环节之一,但有的艺术评论不客观、不公正,丧失学术水准的现象屡屡再现,其中不排除存在商业互惠行为、人情世故关系等。其实艺术评论家若能坚守法律规范、职业道德和学术标准而客观表达个人观点,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此举无可非议。但目前问题疾症在于有些艺术评论家本身并不能够做到这些,变相以次充好或指鹿为马,共同误导书画投资家与收藏爱好者。还有些媒体出于自身生存考虑,只要有人肯付推介费用,即使不切实际地过分吹捧文章亦照登不误。如今越来越多的民众对这些评论开始不甚相信,已经影响到包括有些画廊日后推介营销活动的良性循环发展了。

        从机构投入与产出角度来看:目前大陆书画市场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有限。一级市场自身“造血”机能差,资本积累普遍不够,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差,较难抵御艺术品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影响。一些传统画店在向现代画廊的转型中,由于早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以及因为艺术品价格浮动风险而造成融资困难,大都较难承受资本压力,故而首先只得以生存为本。由此造成这些经营机构短期“套利”行为严重,在自身形象(包括经营特色和服务水平等)与角色定位等方面变得迷茫,更谈不上如何吸引优质书画资源、推介优秀艺术品和书画新人以提供可靠的市场产品,乃至规划“长线运作”了。而对照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一些通行做法,我国有关部门对于该行业在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确实也值得引起多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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